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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明帝國的宗藩制度規定,歲祿方面為(在理想狀態下):

 

依照明帝國的宗藩制度規定,歲祿方面為(在理想狀態下): 親王一萬石、郡王及公主駙馬兩千石、鎮國將軍一千石、輔國將軍及郡主儀賓八百石、奉國將軍及縣主儀賓六百石、鎮國中尉及郡君儀賓四百石、輔國中尉及縣君儀賓三百石、奉國中尉及鄉君儀賓兩百石。 當然,規定是如此規定,但是宗藩歲祿自洪武朝開始就不曾給足過了。根據萬曆朝時期的名文人,官至南京刑部尚書的王世貞所寫的《弇山堂別集》第六卷、〈異典述〉第一章、【親王歲祿之異】節的記載: 『親王歲祿萬石。考宣德(宣宗朱瞻基年號)元年,周王(周憲王朱有燉)歲祿加至兩萬石,以太宗(也就是朱棣)母弟也。 漢、趙兩王(也就是朱高煦與朱高燧)又加至各三萬石,以太宗親子也。 若代王六千石(代隱王朱仕㙻)、唐王五千石(唐靖王朱瓊烴)、韓王三千石(韓恭王朱沖𤊨)、伊王(伊簡王朱顒炔)遼王(朱貴烚,後於1439年被廢,無諡號)兩千石、岷王(岷莊王朱楩)一千五百石、肅王(肅康王朱贍焰)一千石。則以邊餉不濟,或多賜莊田草場以益之,非有隆殺也。』 以上記載,就充分地顯示出除了周、漢、趙三藩之外,其餘各藩親王最多只領到六千石、最少甚至只領到一千石的歲祿。其餘不足的部份,則「多賜莊田草場以益之」。就連宗藩中最高級別的親王,歲祿都沒有給足了。以下其餘宗室成員,又何足道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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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有哪些我们熟知的历史常识根本就是错误的? 某生者 以前早有路了,以后也该永远有路。 2,182 人也赞同了该回答 首先声明,截至目前,一切清宫剧里的礼节规矩几乎没有一样是对的。 胡乱举几个栗子,纠正大家的错误常识: 常识一:新皇帝登基要大鼓大吹,要奏丹陛大乐、中和韶乐之类的庄严音乐。 纠正:从来清代这些乐器都是“设而不作”的,拿出来好看而已,在真实位面里的皇帝登基,从来是一片寂静,唯闻零星的马蹄声和清脆的响鞭。 常识二:但凡是个官都称大人。 纠正:一般清代习惯,官至二品才叫大人。一个县令知府,是没有资格叫大人的,顶多称一声老爷。 常识三:但凡某家人门前总挂着牌匾,写着某府某宅之类。 纠正:在清代,只有寺庙道观会挂门匾,《红楼梦》的“敕造荣国府”也是杜撰的,“敕造”两字只有寺庙才用,正常人家绝不会挂着某府的牌匾,顶多是中了进士出了状元,可以挂上牌匾写着“状元第”之类,也是起着炫耀摆谱的目的,而不会标明主人姓氏。 常识四:但凡有人物出场,都要喊“某某某驾到!”或“某某到!” 纠正: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。任何人的到访,尤其官员之间往来,必然事先通知,或递送帖子,或派人告诉,绝没有突然说一声就上场的道理,更其不可能喊出来。要喊只有一种情况,即六部堂官因满汉分置,且从来不会到齐,因此六部堂官中某一人到了,就有人喊某部某大人到!喊的目的是让部员知道长官来了,可以汇报工作了。 常识五:所有大臣觐见皇帝,说的第一句都是“臣某叩见皇上,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!”皇帝还必须说:“平身”大臣才能爬起来。然后巴拉巴拉推进剧情。 纠正:以上台词完全出自戏曲,跟历史搭不上边。那么真实的皇帝召见臣子是如何的呢?首先,清代皇帝从不在老歪脖子树殿上朝,怎么也是“御门听政”而且随着皇帝的懒性越来越大(和明朝一样),御门听政连形式都不走了。在清代正常的皇帝召见臣子按如下程序: 先由外奏事处登记,再由内奏事处安排再某日第几起。皇帝吃早饭时(天色未明),桌上摆好绿头签,饭后分起召见。有合在一起(如和军机大臣一起)的,有单独的。譬如再养心殿东暖阁(皇帝召见臣子只会再偏殿或是暖阁),皇帝坐在前窗的木炕上,太监们都退出(召对期间,任何旁人都不准在场),内奏事处太监带领应召官员来到暖阁门前,掀起帘子让官员进去,太监退到殿外。这位官员进门,站着说:“臣某人恭请皇上圣安。”然后跪安、起立,走几步到皇帝面前,跪在一个红边

色目人,意为各色名目之人,是元朝时主要对中亚、西亚、欧洲民族的统称,也是元朝的四类人民之一,在元朝政府的归类上一切非蒙古人、汉人、南人的族群都算是色目人[1];其地位在蒙古人之下,汉人、南人之上,并被当时的蒙古人视为“阔端赤”(意为家人、同伴或随从)[2]。徙居中原的色目人大约有三、四十万

  色目人 ,意为 各色名目之人 ,是 元朝 时主要对 中亚 、 西亚 、 欧洲 民族的统称,也是元朝的 四类人民 之一,在元朝政府的归类上一切非 蒙古人 、 汉人 、 南人 的族群都算是色目人 [1] ;其地位在蒙古人之下,汉人、南人之上,并被当时的蒙古人视为“阔端赤”(意为家人、同伴或随从) [2] 。徙居中原的色目人大约有三、四十万。而在江浙闽地区的色目人,在元朝灭亡后和滞留的蒙古人一起沦为 堕民 ,或自发改汉姓,隐入 汉民族 当中。 在《 元史 》提及的名称包括 色目人 [3] 或 诸色人 [4] [5] ,而色目人一词亦在元朝《 元典章 刑部》多次被提及。 种族 [ 编辑 ] 元 大德 八年(1304年)定义除了 蒙古人 、 汉人 、 南人 外,均为色目人。 [1] 色目人的族群包括 回回 人、 粟特 人、 党项 人、 吐蕃 人、 亚述人 、 阿拉伯人 、 畏兀儿 人、 波斯人 、 犹太人 、 突厥人 、 斯拉夫人 等,当中以粟特人、波斯人、阿拉伯人等中亚和西亚民族为主。 元末明初 陶宗仪 的《 南村辍耕录 》中认为色目人有31种: 葛逻禄 、 钦察 、唐兀( 党项 )、阿速( 奥塞梯人 )、秃八( 图瓦 )、 康里 、苦里鲁、 阿儿浑 、合鲁歹、火里剌、撒里哥、土伯特( 吐蕃 )、雍古歹( 汪古 )、密赤思、夯力、苦鲁丁、贵赤、匣拉鲁、秃鲁花、掘儿察歹、刺乞歹、赤乞歹、畏鲁儿( 畏兀儿 )、 回回 、 南蛮 、火里剌、甘土鲁、乞失迷儿( 克什米尔人 )、哈剌吉答歹、秃鲁八歹、撒儿哥( 切尔克斯人 )。 清代 钱大昕 说有三十三种色目人。 箭内亘 认为色目人其实只有二十种上下。苦里鲁与火里剌,匣拉鲁是葛逻禄的重复,秃鲁花是一种蒙古军人,夯力是康里的重复。 日本 学者 船田善之 宣称,“色目人”是汉语词汇,在同时期的 蒙古语 史料中他没有找到相当于色目人的词汇。 [6] 中国学者 胡小鹏 认为,“色目人”一词虽然是汉语,但在用于族群划分时是相应的蒙古语词汇“合里”(qari)或“合里·亦儿坚”(qariirgen)的译语,因此“色目人”一词所涵盖的对象在蒙古语世界与汉语世界并不完全一致,其边界是动态而有一定的模糊性;蒙元政权的多民族政策从根本上而言是蒙古至上主义,即蒙古(国人)与非蒙古(合里)的二等人制,四等人制是细化的说法,汉文化意识在其中起了一定的作用。